第三十三集 对赌协议(2)-《驴在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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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和君陌现在回头想想,也的确是从2015年1月份开始,‘途马’才正式向‘驴在江湖’的四个合伙人提出工作offer的,只不过当时,途马给出的条件并不明确,而四人各自的想法也都还没完全确定,所以三个月后才正式引爆散伙风波。
但不管怎样,可以肯定的是,佳宜和远帆对途马的商标抢注也是毫不知情的,哪怕是抛开了信任这个主观因素,单从利益上看,他们就不可能这样做。毕竟公司是大家的,一损俱损的简单道理还都不至于拎不清。
确认了这件事与佳宜无关,君陌的精神状态些微的恢复了一点,至少可以理智的分析目前公司面临的困境和对大家给出解决办法的可行性进行判断了。
现在已经到了11月,考虑到商标申请周期,途马留给‘驴在江湖’的考虑时间肯定也不会太多。
佳宜说后天,途马项目部总监刘洋会和她一起来威海,届时再跟大家面对面的商谈一下这个问题。所以今明两天,驴在江湖就要整理一个预案出来,如果现在翻脸,那后果只会对公司更加不利。
问题越直接,解决起来难度越大,因为无论用什么办法,商标侵权这个坎都是迈不过去的。
途马是大公司,既然能不顾脸面的在商标申请上做手脚,那付钱赎回这条路就基本可以确定走不通了。一点小钱还不至于让一个上市公司改变既定的发展策略。可是要花大价钱赎回,现在的‘驴在江湖’公司也做不到啊!
所以摆在大家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好好思考一下被收购或者出让控股权的操作可能,要么就干脆重新改商标名字!
作为一个职业经理人,在面临无从选择的前提下,海燕对公司被收购或出让控股权其实并没有的太多抵触心理。
只要公司不被贱卖,或者说大家手里的股权都能有效变现,那就‘驴在江湖’平台发展而言,被大企业合并不见得就一定是件坏事。
她的表态很简单:“我们先看看途马给出的条件是怎样的吧,如果它给公司的估值合理,而且也不会破坏平台的完整性和我们制定的发展方针,那我的建议就是,先跟他们好好谈一谈。”
陶野和海燕想法基本一致,即便他对‘驴在江湖’前景非常看好,但这毕竟也只是他的一项投资而已。
虽然途马进驻后,自己股权可能会稀释的很厉害,但至少眼前的收益是可期的,更何况以一个上市公司的资源和实力来操作平台,‘驴在江湖’的发展格局也会有天翻地覆的转变,于是便紧跟着海燕的建议补充道:
“公司要想做大,接受其他企业或者风投的注资其实是免不了的,途马的手段虽然卑劣了些,但这也足以能看出他们对‘驴在江湖’的重视和认可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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